天普股份召开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正被调查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3月11日,天普股份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天普股份于2026年3月6日以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11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龚轶凡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1月9日,天普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天普股份于2026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22026002号),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到2025年12月31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5年12月31日收盘时持有天普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天普股份参与招投标项目3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3条。
$天普股份(60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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